2024广东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医疗岗2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硕)士研究生45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按政策享受各类人才资助。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辖区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dzsys/jyks(揭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批次,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5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书、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将11月22日9时开始,11月29日17时前完成。
(五)查询结果
报考者请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只能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补充提交完毕,须及时向招聘单位报告)。
(六)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13: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之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招聘岗位中的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根据岗位性质对应按教育通用类、卫生通用类、综合类分别进行命题。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4年12月15日在揭阳市举行,笔试时长初定为90分钟,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划定。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一)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二)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三)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将通过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讲课)、说课或专业考查等形式。
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应当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2月下旬至2025年1月上旬。线下面试地点初定在揭阳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公告或通知。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面试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或组织实施单位承担。
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是否属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属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情况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招聘单位还需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九、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权限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监督方式等事项。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教师岗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岗位表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没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等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博士研究生在本报名时段外,还可在2025年6月30日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可根据需求灵活接受报名。博士研究生招聘可不受招聘人数限制,不占用本次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不与同岗位其他硕士学历人员形成竞争关系;可不用参加笔试,通过直接面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及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收到通知信息。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违反诚信报名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应聘人员可在上班时间致电咨询相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1、针对岗位表相关信息及报名条件方面的咨询,可致电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电话。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2、报名系统技术问题的咨询电话:0757-82133871/72(技术公司)、0663-8233640(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3、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663-8220380。
中 共 揭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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