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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区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人报名入口

2023-01-03 09:02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报名入口>>>2022年东营区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2年东营区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7人)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09:00—1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月3日11:00—1月6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月5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月3日11:00—1月6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月3日11:00—1月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笔试前3天内(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东营区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1月7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wsjsrs@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8238377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2年东营区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东营区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2年东营区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护理、检验四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地点在东营区设置,笔试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在4-5人的,按15人确定。

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编辑:sdli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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